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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purple][u][i][b]龙岩500kV输变电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b][/i][/u][/color][/size][size=4][color=purple][/color][/size][size=4][color=purple]龙岩500kV输变电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color][/size]
[size=4][color=purple]招标编号:XMZB-KS07017
详细内容:
一、受委托,就“龙岩500kV输变电工程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申请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等情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概况、设计招标范围及设计工期要求
1、招标文件编号:XMZB-KS07017
2、项目名称:龙岩500kV输变电工程勘测设计
3、项目概况:龙岩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包括
:1、龙岩500千伏变电站工程,2、龙岩至漳州500千伏线路工程,3、龙岩至三明500千伏线路工程,4、漳州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5、三明50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6、龙岩输变电工程光缆通信工程。
4、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以及勘测、现场工代服务等。
5、设计工期要求:要求方案设计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
三、预计开标日期:2008年2月
四、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组织;
2、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工程勘察(岩土)甲级企业资质;
4、承担过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勘测设计,且工程已投运;
5、近一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截止公告日止)
五、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投标人应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申请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3、申请投标人应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投标人应提供有年检标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工程勘察(岩土)甲级企业资质。
6、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已承担过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的设计业绩汇总表(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格式见附件三)
7、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个人相关资料及作为设计总工程师或结构主设人所承担过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业绩汇总表(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及号码、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职称及证书编号及工程业绩)。(格式见附件四)
8、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五)
9、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若申请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其所投项目的资格预审,不能参加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说明和要求
1、申请投标人按第五条“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提供的资料”中第1点到第9点的顺序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申请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附在规定递交材料的后面,所提供资料应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及标注页码。
2、资格预审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加盖除上述两种印章以外的其它印章均视为无效)。
3、申请投标人应提供“申请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电子文档(.doc格式)。
4、申请投标人所属母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业绩均不得计入自身业绩。
5、申请投标人应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有必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申请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任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澄清,申请投标人应当全力配合。
●注:申请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格式,理解其要求。若对本招标公告中规定提供的材料和编制说明有不明白、不理解之处,请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询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接受申请投标人补交的资料。
七、罚则
1、若发现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内容有虚假或隐瞒等情况,则取消该投标申请人三年内在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的投标资格并将具体情况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及相关行业协会。
2、若申请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或配合调查,招标代理机构视情节轻重有权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意见或将投标响应情况正式反馈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投标响应性的内容之一。
3、若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获准参加投标,无特殊原因不来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则取消该投标人一年内在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的投标资格。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凡符合本公告第四条“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有兴趣参加投标的申请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第五条“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说明和要求”编制一份资格预审文件,由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交工作人员与复印件核对)于2008年1月8日至1月15日(节假、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00)送达,逾期不予受理。[/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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